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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党校交换设备及广播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2-07 编辑:音响招标

2023年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党校交换设备及广播音响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党校交换设备及广播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并于2024年03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202401007

项目名称:2023年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党校交换设备及广播音响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一标段:交换设备采购:2087295.13元;二标段:广播音响设备采购:1703267.01元;

最高限价:一标段:交换设备采购:2087295.13元;二标段:广播音响设备采购:1703267.01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WZCG202401007-1


标项名称:一标段:交换设备采购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2087295.13


简要规格描述:交换机等设备


备注:



标项序号:WZCG202401007-2


标项名称:二标段:广播音响设备采购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1703267.01


简要规格描述:广播音响等设备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15日,质保期5年(核心设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一标段);17032.67元(二标段)(线上审核,无需提供资料)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7、踏勘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00至2024年02月19日2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wlmq.gov.cn/ggzy/)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市交易中心开标室7)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注:因保证金缴费到账存在延时情况,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2024年02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在开标室7召开线下答疑会,建议供应商准时参加。

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按照招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该项目网上招标会。

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49.119.97.3:81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远程不见面开标流程》等相关文件并按要求规范操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党校(市行政学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杭州西街335号


联系方式:18199166468;13079911985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技术支持:0991-4184342

项目联系人:玄辉玉

电  话:0991-41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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