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音频新闻  新闻资讯  音频招标音频正文

2023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07-07 编辑:音频招标

二、项目名称:2023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890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成都市实验艺术团)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22号79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成都市实验艺术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文化艺术服务综艺演出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重要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发展天府文化,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质效,2023年采购人继续组织“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紧扣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爱成都·迎大运”主题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导向,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在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农村、工地、村(社区)、学校、部队、机关单位、工矿企业演出40场,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一)节目要求 2023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演出的节目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重要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成都·迎大运”等为主题进行节目创作和演出编排。应包含近3年(2020-2023年)新创,主题鲜明,反映社会发展、人民幸福生活、天府文化、城市精神、地域特色的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和剧目。 (二)演出要求 (1)综艺演出艺术形式不少于5种,节目数量不低于10个,至少1个廉政节目(节目类型不限),单场演出总时长不低于90分钟,2020年(含2020年)以后新创作节目不少于5个(提供节目方案)。 (2)演出队伍专业,其中演员自身需具备演出经验和经历,每场演出演员人数不得少于35人(不包括音响师、主持人、领队及其他剧务人员),其中青年演员(35岁以下)人数比例不低于60%(21人)。配备专业主持人1名以上(含1名)。(提供演员名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演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舞台搭建、舞美设计、灯光音响与其他舞台设施能完全满足演出需要。 (4)演出前两天在演出现场及周边地区以海报方式广泛宣传,演出现场还应进行适度的氛围营造,并通过省市县媒体(包括平媒、电媒、纸媒、网媒)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其他要求1.中标人演出的具体区域和场地由采购人根据群众需求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演出节目单,并经核准确认后实施。 2.每场演出的地点、时间确定后原则不变,若有调整中标人须提前3天告知采购人公服处,每场演出结束后由演出当地的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或街道办、社区、学校、厂矿企业负责人)签署考评意见。每场演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要求向采购人公服处提交演出活动的实施信息反馈表、图片、音像材料。总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3.惠民演出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中标人需积极配合。不得有影响文化惠民活动公益形象的行为。若发现演出节目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事项,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项目资金;若发现虚假行为、严重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即刻责令停止演出,不予支付演出费用(不包括已演出并符合要求的场次费用)。 4.惠民演出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问题较多、质量较差,将责令整改后再进行实施。 5.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做好演出安全预案,负责搞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一)节目要求 2023年成都市“走基层”文化惠民活动演出的节目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市委第十四届二次全会重要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成都·迎大运”等为主题进行节目创作和演出编排。应包含近3年(2020-2023年)新创,主题鲜明,反映社会发展、人民幸福生活、天府文化、城市精神、地域特色的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和剧目。 (二)演出要求 (1)综艺演出艺术形式不少于5种,节目数量不低于10个,至少1个廉政节目(节目类型不限),单场演出总时长不低于90分钟,2020年(含2020年)以后新创作节目不少于5个(提供节目方案)。 (2)演出队伍专业,其中演员自身需具备演出经验和经历,每场演出演员人数不得少于35人(不包括音响师、主持人、领队及其他剧务人员),其中青年演员(35岁以下)人数比例不低于60%(21人)。配备专业主持人1名以上(含1名)。(提供演员名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演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舞台搭建、舞美设计、灯光音响与其他舞台设施能完全满足演出需要。 (4)演出前两天在演出现场及周边地区以海报方式广泛宣传,演出现场还应进行适度的氛围营造,并通过省市县媒体(包括平媒、电媒、纸媒、网媒)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其他要求1.中标人演出的具体区域和场地由采购人根据群众需求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演出节目单,并经核准确认后实施。 2.每场演出的地点、时间确定后原则不变,若有调整中标人须提前3天告知采购人公服处,每场演出结束后由演出当地的文广旅行政管理部门(或街道办、社区、学校、厂矿企业负责人)签署考评意见。每场演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要求向采购人公服处提交演出活动的实施信息反馈表、图片、音像材料。总体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3.惠民演出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中标人需积极配合。不得有影响文化惠民活动公益形象的行为。若发现演出节目有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事项,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项目资金;若发现虚假行为、严重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即刻责令停止演出,不予支付演出费用(不包括已演出并符合要求的场次费用)。 4.惠民演出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问题较多、质量较差,将责令整改后再进行实施。 5.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做好演出安全预案,负责搞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其他:一、投标人负责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管理成员即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负责团队整体工作安排、与采购人有关衔接内容。项目负责人应优先选聘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人担任。 二、演出团队应具备高度的专业性,演员自身应具备一定的演出经验和经历,具有相对稳定的演出队伍,演员身体健康,能够常年坚持开展演出活动。 三、对于中标人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不宜继续履行对应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撤换,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后应及时撤换并重新配置。 四、中标人自行负责办理所有文化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五、中标人应做好演出安全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在投标人创作过程或节目展演过程中,所涉及知识产权、著作权类法律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负责解释。(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中标人负责本次活动演职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的吃、住、行费用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涉及的演出费、交通食宿费、道具运输费、场地租赁的所有费用。 八、★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承诺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在活动实施中及结束后,做好活动的总结相关工作,并收集演出属地反馈信息工作。79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强、郝劲波、陈爱蓉、何洪春贾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根据相关规定,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采购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采购包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计算收取,100-500万(含)部分乘以0.8%计算收取,500-1000万(含)部分乘以0.45%计算收取,1000-5000万(含)部分乘以0.25%计算收取]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后下浮3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3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10023210200018882[2023]02460,预算品目:C06030000文化艺术服务,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28-61886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吉泰路666号1栋9层910号

联系方式: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魏女士

电话:028-6717186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6日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音频应用信息发布平台,官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最新音频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