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2-21
编辑:音频应用
舞台音箱、灯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KLwtcg-20221214
项目名称:舞台音箱、灯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供货期限 | 质量要求 | 服务地点 | 备注 |
舞台音箱、灯光采购项目 | 灯光音响满足日常演出、会议、学术报告、电影放映学习培训等。扩音:音源放大,话筒拾音,电脑连接声音清晰明亮,低音浑厚。灯光:舞台照明、明暗调节、颜色变换艺术渲染、节拍跟踪。音乐曲目灯光编辑实际控制。着眼于整个简洁实用和稳定可靠,本着保质保量、保证效果、节约投资和快速、便捷维修的原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的 2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在不受疫情影响及人类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受其影响工期顺延),并在现场进行现场交付。 | 合格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具体商务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的 25 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在不受疫情影响及人类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受其影响工期顺延),并在现场进行现场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 提供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纳税缴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证明材料;(六)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至 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方式:现场领取/邮箱 。 如投标人单位因疫情无法到现场进行领取的,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请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资料的电子版(原件的扫描件)按序号顺序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 ,并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予以确认,将材料邮寄至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收件人:范女士,电话:0416-3727777。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9.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三个月依法纳税缴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10.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查询截图;(在军队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3投标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2.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372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范美涵、 0416-372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美涵
电 话: 0416-372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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