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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微波站音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11-04 编辑:音频应用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微波站音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微波站音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PGCZXEZ-CS-2022-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2-00244

3、项目名称: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微波站音频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万元)

6、最高限价:6.9(万元)

7、采购需求: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微波站音频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投标人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2)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的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4日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

3、方式:

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凭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领取: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5、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6、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
8、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本市疫情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最近一次市内72小时(市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具体要求请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并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因违反防疫控制要求的主体责任方,承担一切刑事、民事、经济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57号

联系方式:027-60358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   址:鄂城区凤凰街道武昌大道北侧长江天下住宅小区1期东裙楼2A16号商铺

联系方式:186711271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   话:1397155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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