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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09-29 编辑:音频应用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漳州力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RY[TP]2022002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020602 硬件运维服务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保障服务详见标书详见标书3(年)详见标书175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捌仟元整(¥175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天口村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采购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执行,乙方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2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20%服务费
230服务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30%服务费
330服务满二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30%服务费
420维保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金额20%的尾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内所有条款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完成服务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故障(经查情况属实的)或推迟服务24小时以上,每发生一项次甲方可在维保费用中扣减500元/次,同时甲方可以直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以票据为准)在乙方维保费用中扣减,直至终止合同。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3‰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内容及要求: (1)驻校人员配备要求:6人驻场团队,另提供8人的后台支持团队和10人的定期巡检、突发事件巡检。 (2)建立运维保障服务团队:乙方建立运维保障服务团队,指派驻校专职团队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维保服务实施方案。乙方建立的工程师组成的维保团队人员及维保计划,在甲方的监管下开展相应的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工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维护保养工程师,甲方有权要求随时更换。 14.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三年。 14.3维保服务要求: 1)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准确采集录入具体维保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性能状况及使用地点,形成维保服务基础数据档案; 2)乙方提供的应急备用件是无故障设备,根据甲方设备的故障发生率和使用情况,适当新增相应的备品备件,提供及时有效维保服务,及应急保障服务; 3)维保服务过程确保甲方数据资料安全,根据需要做好相应数据备份; 4)维保服务过程涉及的所有甲方资料,乙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任何资料不得在甲方内部传送或向外部泄露; 5)维保期限内新增设备,乙方协助配合甲方跟进新增设备保修工作。 14.4服务项目要求 1)网络中心机房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2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一次,另一次安排在学期中期;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综合网关、核心交换机等网络基础设备7台,10余台服务器,以及网络安全防护设备6台。 2)校园网络系统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全校约4000个信息网点以及相应的汇聚、楼层交换机约130。 3)会议系统设备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2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一次,另一次安排在学期末;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3)每次会议提前对设备进行设备调试、会议过程设备保障服务。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213室、303室、304室、305室、307室、308室、401室、402室、424室,有线无线麦克风、混音器、功放、均衡器、调音台、音箱等约70台套 4)校园安防监控系统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校园内各楼宇、消控室、校园周边所有安防监控摄像机以及配套的电源适配器约1100套,汇聚、楼层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熔接包等约100台,考试监控摄像机机配套电源适配器约300套,汇聚、楼层交换机约30台,并包含两套监控平台 5)多媒体教学设备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普通、实训教学区域智慧黑板、多媒体音响、教室电脑等约175套 6)教师办公电脑 服务频次: 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行政、系部办公室教师电脑及打印机、扫描仪等周边设备约480台 7)实训机房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教学区域、实训区域公共机房、专用机房,合共46间,约2400套计算机及配套外设 8)校园广播系统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校园广播平台主设备、功放、调频广播、播放器、交换机约20台,全校所有广播终端设备约90套,以及建设配套相应的蓝牙耳麦等外设约260个 9)智慧餐厅管理系统 服务频次: (1)每学期进行1次全面巡检维保,每学期开学前完成;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故障排除维修。 服务数量概况: 包含综合楼1-4楼餐厅及负一层两所超市的智慧餐厅平台一套,消费终端设备约33台 10)LED信息发布系统 服务频次: (1)按要求每学期进行协助巡检维保工作; (2)即时响应报修,及时安排人员做应急故障排除协助性维修工作。 服务数量概况: 位于综合楼,室内外体育馆,操场等,包含LED显示系统1套,发布系统1套,户外P10、P8,室内P3、P4,共计约208平方显示屏 11)数字融媒体服务中心 服务频次: (1)按采购方工作计划要求每学期保障服务; (2)即时响应临时服务保障,及时安排人员做好数字融媒体类的服务工作。 服务数量概况: 专题培训320课时/学年,短视频制作30个/年,比赛课程录制160课时/年 12)服务期内新增设备 对服务期内采购方新增的设备,乙方有义务在质保期内配合协助该设备项目成交方进行维护,对在服务期内已过质保设备自动划入本次维保范围义务履行 13)应急备用件管理及安全运维服务 保障重大活动或重大检查,根据事件影响度与紧急度的设定确定事件的优先级,制定重大任务响应机制及应急方案,乙方提供备用设备与原系统运行设备完全兼容,实现无缝对接替换。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乙方:漳州力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天口308号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文化街万嘉现代城3栋402室
单位负责人:赵为船单位负责人:林舒宛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魏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4609421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北支行
账号:
账号:9080210020010000038577


签订地点: 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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