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08-13
编辑:音频应用
项目名称:莎车县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莎车县教育局
采购联系人:田老师
采购电话:0998-8511397
项目概况
莎车县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音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xzfcg-2022-008
项目名称:莎车县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监控设备及广播系统、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66200
最高限价(元):2066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局(本级)班班通、监控设备、广播系统、音响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66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班班通、设备及广播系统:IP网络广播服务器、IP数字网络广播平台管理软件、DVD播放器、广播话筒(带钟声)、两编组八路调音台、数字网络远程广播呼救站、数字网络监听音箱、八路电源时序器、广播机柜、监控设备:红外高清半球摄像机、拾音器、网络流媒体存储平台、企业级硬盘、液晶显示器、UPS、接入交换机、等(具体参数后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近四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4)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通过1971507949@qq.com邮箱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监督人为:莎车县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998-8512578,0998-8512619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2
联系方式:0998-851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展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金河湾小区
联系方式:187 1982 1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 话:187 198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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