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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8-07 编辑:音频应用

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C20220115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货物综合管理云平台1(项)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1-2其他租赁服务云服务租用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1-3其他货物工况用电在线监测仪42(个)详见采购文件105,000.00-
1-4其他货物电量采集模块300(个)详见采购文件423,600.00-
1-5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42(台)详见采购文件1,276,800.00-
1-6软件运维服务运维服务42(台)详见采购文件88,200.00-
1-7其他货物视频监控42(套)详见采购文件176,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4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2年4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清城区涉VOC企业全过程监控及平台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8日  2022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质疑及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质疑联系部门: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8997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

投诉联系部门:清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9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20号区人民一路33号三楼、五楼

联系方式:0763-3639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3层13号

联系方式:0763-3899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0763-3899769

广东星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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