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11-08
编辑:电子屏招标
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户外P3 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户外P3 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东蕴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屏、视频处理器、视频信号接收卡、开关电源、音响、功放、音频线、电源线、通讯线,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3 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2.4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6 采购预算:62540元(含13%税税点、含装卸、运输、安装及调试等费用)。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3.2.1.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2.2.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暂时无法提供的,则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1月9日16时00分: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投标人发送证明材料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核实。采购代理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s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我对产品很感兴趣,请尽快联系我!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商家吗?
我想详细了解购买流程!
购买该产品享受八折优惠,还能得到技术支持?
我想购买请电话联系我!
购买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产品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音频应用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加微信:254969084带你进群学习!百家号免费发布
发布
电话
微博
公众号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