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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04-11 编辑:音频招标

本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1.81万元,招标人为楚雄本宽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云南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1.81万元,招标人为楚雄本宽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包括:LED大屏显示系统、分 布式可视化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音频系统、其他设施、网络安全等内容的采购、安装、 调试及数据集成、传输、推送。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谈判报价,不得缺项、 漏项,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3财务要求: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年、2021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 金证明文件;
1.4业绩要求: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 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采购订单。
1.5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近三年(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供应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供应商自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企业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内(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1.6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项目联系人员。以此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及时 快速的与采购人对接相关工作及需求。
1.7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 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情况已落实。采购人为楚雄本宽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楚雄州公务中心数字化管理智慧平台建设项目包括:LED大屏显示系统、 分布式可视化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音频系统、其他设施、网络安全等内容的采购、安 装、调试及数据集成、传输、推送。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谈判报价,不得缺 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无效。具体要求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货物必须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
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经采购方及供货方双方书面确认的验收单落款日期起,3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非 人为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或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 担。
质保金:结算价的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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