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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03-30 编辑:音频招标

规模:高清听证主机、全景摄像头、特写半球摄像机(网络)、全数字会议话筒单元、示证展台、当事人保护主机、电信导播设备、功放、音箱、桌面液晶显示器、电脑、打印机、千兆交换机、会议桌等设备采购及背景墙灯光改造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J-ZB-2023032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县人民检察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高清听证主机、全景摄像头、特写半球摄像机(网络)、全数字会议话筒单元、示证展台、当事人保护主机、电信导播设备、功放、音箱、桌面液晶显示器、电脑、打印机、千兆交换机、会议桌等设备采购及背景墙灯光改造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0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来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记录网页,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审查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9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幸福路75号伊宁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9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幸福路75号伊宁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新疆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资金来源补助专项资金,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J-20230329

项目名称:伊宁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元;

服务内容:高清听证主机、全景摄像头、特写半球摄像机(网络)、全数字会议话筒单元、示证展台、当事人保护主机、电信导播设备、功放、音箱、桌面液晶显示器、电脑、打印机、千兆交换机、会议桌等设备采购及背景墙灯光改造等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三环路口移动公司2楼213室

方式:来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查询记录网页,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审查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4-0916:00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幸福路75号伊宁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伊宁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田欢

联系电话:151608739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彤

联系电话:15599699210

地址: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三环路口移动公司2楼213室

2023年3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政法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伊宁县

联系人:田欢

电话:15160873995

电子邮件:12083758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霍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霍城县清水河镇三环路口移动公司2楼213室

联系人:刘彤

电话:15599699210

电子邮件:263278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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