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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高清超高清同播技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4K超高清采集拍摄项目:大型演播室音频系统及三维声后期制作音频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09-27 编辑:音频招标

北京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高清超高清同播技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4K超高清采集拍摄项目:大型演播室音频系统及三维声后期制作音频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并于2024-10-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7637-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高清超高清同播技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4K超高清采集拍摄项目:大型演播室音频系统及三维声后期制作音频系统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更好地贯彻卫视4K超高清制作要求,提高音频制作品质,本次拟采购的音频系统将从提升配置性能、丰富制作功能等两方面入手,使1000平米综艺演播室和1808后期制作机房的音频系统在制作功能、运算速度、音频制作格式兼容性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全面保障4K 频道高质量声音节目的制作生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硬件产品备货,并运至项目实施地点,9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细化设计、软硬件现场安装调试,采购人培训,具备试运行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依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执行有效期失效的除外)。

3)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类别和性质执行相应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7 至 2024-10-10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大院6号楼3层多功能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中标的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如果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如果需要将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6.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6.1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6.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6.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6.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采购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6.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6.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6.7电子开标

6.7.1供应商可以远程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按照流程完成签到、解密、开标确认等步骤。

6.7.2供应商也可以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加密锁(解密符)、笔记本电脑等前往指定开标地点进行现场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广播电视台(本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98 号        

联系方式:张墨一,010-85336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中科科仪6号楼3层            

联系方式:于元惠、张敏、张伟 ,010-68001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元惠、张敏、张伟

电 话:  010-6800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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