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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洞头区第四届“民星秀”展演活动舞台灯光音响搭建租赁项目公开购买公示

发布时间:10-18 编辑:音频招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温州市关于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023年洞头区第四届“民星秀”展演活动舞台灯光音响搭建租赁项目公开购买公示 


一、招标目的




二、招标项目项目


2023年洞头区第四届“民星秀”展演活动舞台灯光音响搭建租赁项目。活动场次:1场。活动地点(暂定):洞头剧院。演出时间(暂定):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演出要求:


1.舞台部分


(1)整体舞美设计需新颖、时尚、大气且能与现场实景融合。


(2)视频设备配置户外高精LED屏幕不少于70平方。


(3)音响设备配置需满足1000人的现场扩声要求以及现场的话筒需求等。


(4)灯光设备配置电脑光束灯不少于32台,染色灯不少于50台,电脑切割灯不少于16台。


(5)舞台、音响、灯光等所有交通运费由承接方承担。


(6)奖杯证书(根据主办方要求制作)。


(7)现场需设置评委席、嘉宾座椅不少于1000座。


(8)根据主办方具体活动变化无条件配合执行。


2.其他


(1)市、区级专家评委5位(市级以上专家至少3位)。


(2)活动主题设计、歌曲背景VCR等。


(3)主持人1名。


(4)广告宣传(节目单设计及制作1000份、工作证至少50个等)。


(5)晚会撰稿。


(6)小工搬运(专业合唱楼梯)。


(7)要求图片和视频直播。


(8)根据主办方具体活动变化无条件配合执行。


3.项目经费


合计不超过9.5万元(含税)。


三、招标单位资格要求三、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上报设计方案和报价单(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舞美音响搭建、舞美音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具体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3.近两年业绩说明(加盖公章)、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安全事故记录等有关资料。


4.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四、工作程序四、工作程序


1.意向投标单位在2023年10月23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经资格审查和综合比较,预审合格并接到邀请的报名单位方可参加,公开采购时间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联系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文体中心海润路(温州市洞头区文化馆),联系人:金如龙,联系电话:63482494,邮箱:502484771@qq.com 。


2.公开采购程序。在洞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议室,参加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意向单位进行5分钟陈述,内容含设计方案、舞美搭建、舞美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报价等具体情况等(请携带文本材料5份),根据单位的陈述,以考虑演出质量为先,结合报价由评委评议,最后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后7天内,由区文广旅体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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