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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创三楼多功能厅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08-30 编辑:音频招标

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海创三楼多功能厅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海创三楼多功能厅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9.20万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1192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创三楼多功能厅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创三楼多功能厅灯光及音响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但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2)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2)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谈判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


  (1)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 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


  (2)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3)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4)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8.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若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条件,则谈判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30日8时30分到2023年9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每套200元,若邮寄或电子文档,需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1)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账号: 1300 3101 0400 15896


  (2)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 1170 1010 0100 0032 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方大厦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0591-83502210


  电子邮件:7148647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192 号山海大厦南楼 11 层


  联系人:刘滢


  电话:0591-87278232


  电子邮件:fxzb178@163.com


  福州市鼓楼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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