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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升级改造音视频通信指挥系统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08-30 编辑:音频招标

升级改造音视频通信指挥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CGP2023-024R

项目名称:升级改造音视频通信指挥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834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834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须提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户/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33号        

联系方式:符警官 0898-26608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路街道57号金融仕家4号楼1305室(营销中心上最高层)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6267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626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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